贫困村、脱贫村加强易地搬迁后续扶持,确保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工作方案 (2023年)
贫困村、脱贫村加强易地搬迁后续扶持,确保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工作方案 贫困村、脱贫村加强易地搬迁后续扶持确保“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后续管理工作,实现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自主管理和科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贫困村、脱贫村加强易地搬迁后续扶持,确保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工作方案 ,供大家参考。
贫困村、脱贫村加强易地搬迁后续扶持
确保“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工作方案
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后续管理工作,实现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自主管理和科学管理,提升搬迁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确保实现“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机制。
一、总体要求
第一条
坚持政府主导、群众参与原则,明确职责,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完善安置点配套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
第二条
坚持统筹推进后续扶持工作,全面落实技能培训、就业创业、产业发展、资产收益、社会保障等扶持政策。
第三条
坚持因户施策、精准帮扶。根据搬迁贫困户的家庭状况和发展条件,聚焦“两不愁三保障”,选择适合其家庭情况、有利于增收的帮扶方式,实行精准施策、精准帮扶,帮助贫困户稳定增收、稳步脱贫。
第四条
坚持依法治理与群众自治相结合,体现依法办事和群众自主原则,保障群众的参与权和知情权,调动搬迁群众参与管理的积极性。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村内安置点的后续管理。
二、突出两个围绕,开展教育培训
加强对搬迁贫困户的扶志感恩教育和扶智培训,根据市场
需求和搬迁贫困户意愿,突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大就业、产业、创业技能的培训力度,不断增强搬迁贫困户的自我发展能力。
第一条
围绕自强自立,开展感恩教育。以感恩教育为主要内容,通过村民会议、“村委会”微信群、安置点宣传栏等宣传党和政府脱贫攻坚和易地扶贫搬迁的好政策。通过“村史馆”展现村里新旧变化、搬迁贫困户搬迁前后发展变化。通过各类教育活动,教育搬迁贫困户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激励搬迁贫困户更新思想观念,树立自强自立意识,坚定脱贫的信心。
第二条
围绕用工需求,开展技能培训。根据县镇村特色产业、工程项目、劳动力市场需求和搬迁贫困户就业意愿,有针对性培训搬迁贫困户的劳动就业技能,为搬迁贫困户实现就业创造条件。通过支持搬迁贫困户中的青壮年劳动力参加中长期、短期结合的各类培训,帮助其实现高质量就业。适时组织开展劳务输出项目。根据当地产业优势和发展特点,采取与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产业对接方式,定向开展种、养、加、商等产业创业培训,不断提高产业创业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增强搬迁贫困户“定向”发展产业和创业的能力。
三、利用防返贫机制,做好动态监测
利用好现有“四类三级”防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和帮扶机制,做好搬迁户的返贫监测工作。
第一条
坚持“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方式,在充分用好现有帮扶干部、驻村工作队走访填写帮扶工作纪实手册和村民“网格化”管理机制的同时,结合农户申报、走访排查、部门预警筛查等途径,认真做好监测工作。
第二条
对发现的有返贫风险户,按照“收入不稳”、“伤病残疾”、“灾害事故”“劳力弱化”四类标注返贫类型,并按照风险等级划分为一、二、三级,实现科学管理、精准研判。
第三条
用好现有监测台账,做到动态更新、精准管理。
四、采取五种途径,确保搬出稳住
第一条
强化就业服务。以安置点为单元,将搬迁贫困劳动力纳入公共就业服务体系,通过工业园区、农业产业、第三产业,以及城镇化建设、乡村振兴、生态建设、环境保护、扶贫车间和公益岗位等多渠道、多层次组织就业。及时准确掌握搬迁群众就业失业情况,拓展搬迁群众就业渠道,利用好村内公益性岗位,确保有就业意愿并有就业能力的搬迁劳动力家庭一户有一人就业。
第二条
扶持发展产业。根据我村产业优势和发展特点,因地制宜、优先布局和重点支持集中安置点的扶贫产业发展。突出产业的带动性和示范性,依托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的产业规模和效益优势,对有发展产业意愿的搬迁贫困户,积极帮助对接,运用资金直补激励政策,落实扶贫产业发展项目。对有产业项目但缺少资金的,充分落实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做
到应贷尽贷。对有大额信贷资金需求、符合贷款条件的贫困户特别是已脱贫户,鼓励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农户商业贷款,满足多元化资金需求。
第三条
鼓励自主创业。加大对搬迁贫困户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力度,鼓励搬迁贫困户自主创业,在场地、贷款等方面给予适当政策支持。对有创业意愿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搬迁贫困户,在充分认证和评估的前提下,积极给予政策扶持。
第四条
拓展资产收益。盘活迁出地耕地、山林地资源,迁户原有土地(林地)承包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保持不变,并鼓励开展有偿流转。
第五条
落实政策保障。搬迁贫困户保留农村户籍享受各种强农惠农政策,享受教育、医疗、就业等惠农政策待遇。
五、明确管理职责,规范管理服务
进一步完善“村委会—楼长—安置户”三级管理职责,完善安置点基础配套和公共服务设施,方便搬迁安置群众生产生活。
第一条
村委会负责安置点的管理职责,主要管理内容:
(一)治安管理。加强安置点治安管理,加强治安综合防控。要定期或不定期到安置点开展安全相关培训和业务指导,提高安置点居民综合防控意识。
(二)产权管理。依法依规及时做好搬迁对象安置住房的不动产权登记和发证工作。易地搬迁安置住房20年内不得出
售、转让(依法继承的除外)。
(三)质量管理。严格落实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工程质量责任终身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质量保修责任。从验收合格之日起5年内发现的住房质量问题,按照“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督促相关责任人限期解决。积极探索设立易地搬迁住房专项维修基金,加强安置住房后期质量维护。加强安置点控建、控修管理。严禁任何搬迁对象以任何形式私自加建房屋,搬迁户装修和使用安置房,不得损坏建筑主体、承重结构,影响房屋安全。
(四)物业管理。集中安置点的物业管理由村委会负责,管理内容如下:
1.公共部位、公用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
2.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
3.公共绿地、景观和花草树木的养护管理;
4.车辆停放服务管理;
5.安置区内的安全防范和秩序维护;
6.安置点村委会、业主委托的其他公共性服务内容;
第二条
在安置点设立楼长,协助村委会做好具体管理工作。楼长主要职责:一是履行好村委会赋予的职责,组织管理好本楼栋安置户,协助村委会落实各项管理工作,对安置户进行宣传教育。二是经常、及时了解本楼栋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协助乡镇、村委会做好突发事件处置。三是定期参加村里各项
会议,组织安置户落实乡镇、村委会、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服从村委会管理。四是按照自主管理原则,主动处理好安置户的日常矛盾纠纷,帮助安置户化解家庭矛盾,促进邻里和睦,实行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营造“守望相助”的邻里关系。五是组织保洁员做好本楼栋的环境卫生,引导安置户树立保洁意识并保持安置点和房屋内外的环境卫生。六是楼长作出的决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关规定,不得损害安置户的合法权益,合法合理管理本楼栋。
安置户的权利和义务:一是热爱小区,遵纪守法,服从小区管理,自觉遵守安置小区各项规章制度。二是遵守搬迁工程建设法规,不擅自改变房屋、配套设施结构与用途,不私搭乱建。三是自觉维护安置小区公共治安秩序,遵守小区作息时间,维护小区安静,防火,防盗,不吵不欧,不聚众闹事。四是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对外地不明身份人员的到访加强注意,有必要时,做好盘问上报。五是爱护花草树木,美化小区环境,不乱扔果皮、纸屑、等杂物,不乱到垃圾,不乱停车辆,不损坏小区公共设施。六是不得在安置点内酗酒闹事,不得开展或参与黄、赌、毒等违法活动。七是不得在小区内蓄养家禽,不乱扔垃圾、烟头、果皮。八是积极履行监督义务,主动监督不良住户行为,对不良现象进行劝止,并对情节严重的不良生活习惯做好反馈上报。九是家庭和睦,邻里团结,争做“五好家庭”,提倡“诚、孝、俭、勤、和”新民风建设,共建文明、和谐的居住环境;
六、有序推进拆旧,确保复垦复绿
第一条
结合实际,按照县镇要求,制定具体拆旧方案,按照“一户一宅”要求,耐心细致做好群众工作,科学合理实施拆旧工程,稳妥有序组织开展旧房拆除工作。
第二条
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和尊重搬迁群众意愿的前提下,按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草则草”的原则,因地制宜采取整理、复垦、复绿等方式实施旧宅基地整治。要加快拆旧复垦后的土地确权颁证,切实维护搬迁群众合法土地权益。
七、加强工作保障
第一条
加强组织领导。村委会、驻村工作队要认真履行自身职责,保持工作力度,强化工作举措,制定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后续扶持政策措施,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搬迁贫困户后续扶持工作全面落实到位。
第二条
规范资金使用。对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一事一议,明确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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